各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示函》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寒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留校学生审批管理。寒假期间,如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允许留校,如需留校需有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方可留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新学期开学返校按照教学日历执行。
2、加强公寓管理和留校学生管理。12月28日后公寓封寝后,各学院上报留校学生名单,同时对于有留校学生的二级学院安排专职老师负责管理学生。寒假期间学生出入公寓楼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学生在寝室不聚集、不串寝,非必要不外出,如必须出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动向。外出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返校后要如实报告行程轨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3、加强学生离校期间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学生提高防范意识。组织学生做好自我健康检测,组织学生加入钉钉群,根据上级要求随时启动开展健康打卡、动态跟踪、 “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提示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活动。严格离校期间的行程管理,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出国出境。
4、切实引导学生加强防护。做好返程途中防护提示,乘坐交通工具是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居家期间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如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学生处
2020年12月23日